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担保公司的概念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破产清算的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国家对担保公司倒闭处理方案
(一)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消,国家采取的办法跟普通公司的办法是差不多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销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
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第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
(二)若是担保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机构会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担保公司破产清算与普通公司要走的程序是一样的,国家对两者的处理方法也都差不多。但是担保公司的资金情况与普通公司不尽相同,每个担保公司的债务情况也不一样,在不大了解法律的情况下请一个专业人士来具体分析是最好的办法。这就是为你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 (1)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


·企业破产不能偿还债务如何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经济发达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国家为了发展,政府部门鼓励我们创业,我们很多人也想要自己创业打拼,但是成立一家公司容易,难的是想要好好的经营下去不被市场淘汰,也许一个不小心公司就会面临着破产的风险,当我们的公司经营困难后,又面临是大额的债需要还,我们...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说到破产清算,其实它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它们的作用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对于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吗?其实,它们的作用是不容小视...


·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适应市场的企业得以生存,而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则会面临破产、倒闭。破产企业的员工比较关心的是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以及工资如何清偿,下面由我们为您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 一、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 企业破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常见的,竞争能力弱的企业面临的就是破产。企业破产过程中少不了的就是破产清算,但不知您是否了解破产清算取回权。在破产清算结束以后,要取回所有的和企业有关的材料和数据,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破产清算的有关内容。 一、破产...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被清算企业股东不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 一、第三方支付流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