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弃行为只有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后,才会被以遗弃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构成遗弃罪的,还需要看是否满法律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遗弃罪的条件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二、构成遗弃罪怎样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活中,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谴责,也必须受到处罚。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对相关行为作出充分的判断之后,才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强迫他人吸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强迫他人吸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1、违反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


·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公务人员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有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我国刑法中对此有具体的规定。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受贿罪处罚的相关内容: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


·卖假药怎么判刑
      如果卖假药的行为对身体健康没有侵害,则可能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组织传销罪法律规定判多少年
      一、组织传销罪法律规定判多少年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具体是多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


·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处罚
      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暴力行为,而这里的暴力强度是很大的,严重的甚至可以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只要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


·犯罪分子之前判过缓刑还能再缓吗?
      犯罪分子之前判过缓刑还能再缓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之前已经判过缓刑了,在再次申请缓刑的时候,只要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是能够再次判定缓刑的。一般情况下,之前申请并判定缓刑的犯罪分子的犯罪罪行一般是较轻的,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对来说比较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申...


·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一样,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也是有期限的,而这个期限通常是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结。那么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具体是多长呢?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


·犯罪分子拿判决书会被收监吗?
      犯罪分子拿判决书会被收监吗?是否会被法院直接收押(即逮捕),关健是要看法院是否在判决时适用缓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没有被法院判处缓刑的,在法院进行宣判的同时一般就会决定对当事人执行逮捕收押,而如果被法院判处缓刑的,则应对当事人进行社区矫正,当事人就不会被法院执行...


·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体系中制裁手段相对较轻的一种,其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不是很大的轻犯罪。为了实现刑法教育改造和惩罚相结合的目的,犯罪分子理应接受刑罚制裁。现实中存在着一些犯罪分子,因一些特殊情况无法收监执行。比如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一、什么是监外执行 监外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