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起诉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起诉怎么办?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起诉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等到找到人员之后再次起诉。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如今,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比较多,虽然其中有那种恶意不还钱的情况,但是也有确实不具有还债能力的情况。于是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像上文中提到的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情况,多半都是恶意拖欠,对待这样的人,一定不能心软,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现实生活当中确实存在着,很多的是为了逃避债务而逃跑,并且在这段时间当中联系不上,所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时候,由于送达等问题导致没有办法起诉成功。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应当适当延长诉讼时效,然后等找到人之后,再次的向法院诉讼。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虽然说在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着偿还的义务。理论上来说也应该是这样,但是具体到实际审判的过程当中,有些情况下可能在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上,就会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法债务有失...


·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可以怎么办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可以怎么办一、债权人能否放弃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人的诉权,即能否仅仅起诉其他保证人?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因此,可以看出,保证人之间并非必要...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 省 市今______借到 现金人民币____万...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应收账款”账...


·在我国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么
      可能未来还会不断的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当中衍生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比如近几年来几乎火爆市场的网络借贷就给传统的借贷模式带来了很大程度的挑战。业界和我国普通民众有一部分人认为网络借贷属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当中,所以我们下面将着重的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么? 一...


·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该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欠钱不还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


·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您知道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并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随着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投资者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很多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经验,因此不少投资者都会选择购买基金。那么,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券 1、公司...


·讨债技巧—死地求存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是舍难求易,而死地求存催款兵法则是以硬碰硬,专挑硬骨头吃的一种催款办法。  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被逼无奈时采取非常手段,与债务方真刀实枪地干,赁借法院制执行的手段让债务人乖乖地还债。  总之,“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用尽的办法无济于事,山穷水尽的时候,只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