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如下:(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综上所述,继承公证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遗嘱原件,自愿放弃继承权承诺证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暂时不想买房的人会选择租房,因为涉及到居住事宜,租房还是需要谨慎行事。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如果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怎么办呢?我们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一一解答。 一、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在现代生活中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但是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问题还是...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


·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
      在现代社会中,城市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它们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基本上都快耗尽了,所以一些为了谋求发展、利益的人会愿意到城市边缘的农村买房。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


·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
      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风险?一、房产抵押是什么?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


·在陕西省中西安商品房限购吗
      在陕西省中西安商品房限购吗 一、住房限购令 住房限购令主要是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而参保年限的要求,主要针对异地炒房团。二者一个是基础,一个是补充,即使不再需要参保年限,其它“门槛”还会存在。这会使想拥有多套住房者所付出的代价,远高于房子本身的增值。但是,你说它会...


·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
      二手房的买卖较之一手房的程序更为复杂。如果人们在买二手房时没有发现该二手房的产权存在共有人,则很有可能在购买之后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就需要在购买之前对相关事项作出审查,那么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 由于购...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