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就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但是过程涉及到诉状的书写还有证据收集的事项,是权利人很难自己完成,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权律师,他们在侵权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什么?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该怎么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法院了吧。如果是打算向法院起诉的话,不确定管辖法院,那么案件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也就不能听过诉讼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其中,软件著作权受到的限制与其他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软件著作...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在网络上也有变化,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 1、数字化作品仍然享...


·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1、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2、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商标法》第...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两个人可以共同的享受到著作权所带来的一些利润,但是同时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因为毕竟如果要想关于这样的一种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一些转移的时候,也需要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够随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商标保护权是一种公民的合法的权益,其实,关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的知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您对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如何进行商标保护,如何申请延期等相关的知识了解多少呢?只有了解一下这些知识,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


·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一、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少钱?
      现在手机的使用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通讯,而是有了更多应用和功能,开发手机软件的公司也很多。软件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工程师编写完成后,要及时的办理登记,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版权。申请著作权登记涉及到一些费用,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软件著...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适用类型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