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的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的吗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且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最大限度的平衡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东股权转让自由,但并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在上述法律规定框架内,如何理解《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 “转让股权后”,对认定股权转让生效条件存在影响。如果“转让股权后”指的是签订转让合同后,那么,公司对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及章程进行相应的变更是否是股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呢?如果将其理解为股权转让生效之后公司才进行信息变更,那么,是否意味着转让合同生效即股权转让就生效了呢?目前无法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的解决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果买家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买家维权。车辆以买卖等方式实际交付受让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提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车年检几年一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车年检几年一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车年检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来进行检测,新车一般情况下是两年检测一次。新规一:从2017年1月1日起,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车主将不用领取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但是,机动车尾气检验依然进行,如果车辆未进行检验,车管部门将不...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交付租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交付租金?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的归属权就转给买方了,租房只有房屋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租金给与买方。此处应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租房到期时间。租房到期在合同签订前,租金属于卖方。租赁房屋产权变动,租赁合同效力并未消亡,只是租赁主体发生变更,而且此类租赁主体的变更...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保险公司应主动...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对基本的东西都判断不清,还上公路驾车,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巨大。我国法律对于醉驾这一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为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一、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醉驾属于...


·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一、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指示交付物权成立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物权...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由于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由于机动车基本都购买的有相应的车险,因此造成了损害之后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作出赔偿。但此时也有具体的理赔流程,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报案 1、报案时限 若发生保险事故,客户...


·醉驾交警队不移交检察院问题
      醉驾交警队不移交检察院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


·认为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认为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


·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
      我们有时候会遇到看起来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可能觉得只是摔了一跤,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赔些小钱了事,所以双方没有在现场报警处理,但后来几天才发现其实受伤严重。那么当出现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一、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多余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多余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多余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的: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