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二、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三、放弃遗产继承权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遗产的继承都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才开始的,对于孙子来讲,如果自己的父亲还在世,孙子没有代位继承权。另外就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其直系亲属也没有代位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是什么?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


·社保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怎么办
      社保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怎么办理首先得讨论,被继承人生前是否订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对遗产作出明确的安排。如果没有,这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对于继承的财产,首先把所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拿出来...


·父亲重婚重婚的老婆有继承权吗
      父亲重婚重婚的老婆有继承权吗在遗产继承方面,重婚的女方不是法定的配偶,没有继承权。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一继承人死亡其财产由谁继承
      第一继承人死亡其财产由谁继承,体现的是代位继承的法律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第一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法律对这一社会问题进行解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一、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


·对于冷冻胚胎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只有首先明确胚胎的法律属性,才能决定双方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和处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


·夫妻一方去世遗产未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怎么起诉
      夫妻一方去世遗产未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


·2023年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2、遗赠。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自2...


·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
      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怎么分?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怎么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一、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1、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