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胜诉后仍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通过司法途径向债务人追债是很常见的,由于现在的社会关系相对来说都比较复杂,所以债务纠纷也分门别类,都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法院支持了债权人的诉求,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是必须要履行的。



·隐匿赃款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
      隐匿赃款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财务管理作为公司运营的核心所在,每一笔款项的具体使用状况都必须是清清楚楚的才可以,尤其是公司很多特殊职位的人员的个人借款跟公司对外产生的债务一定要严格的区分清楚。股东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让公司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的,其实相关人员还...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由于欠钱被起诉没钱还怎么办
      由于欠钱被起诉没钱还怎么办欠钱被起诉没钱还确实没钱还法院还会监控银行账户,一旦发现有钱不还,就会以“拒不执行法庭裁决罪”起诉,会坐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执行配偶是否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执行配偶是否需要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当事人个人偿还的,配偶并不需要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


·最高法院夫妻共负债务的承担怎么认定?
      最高法院夫妻共负债务的承担怎么认定?应当共同承担和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


·借款不还没借条怎么办
      借款不还没借条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是要提供其它有力证据。如录音录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即可,也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据,再或者银行的取款凭证、转账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有利的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据,均可以呈交法...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企业法人变更是公司变更事项的一种,若是被遇到有的人把带债务的企业作为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应对,那么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到底怎么处理呢?为您解答。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一、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