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一、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既然都是侵犯著作权“罪”了,当然是刑事案件公诉。

一般程度的侵犯著作权行为,通常是民事责任,权利人进行民事诉讼,但有刑法规定专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严重情节,达到刑法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程度,就是刑事案属件了。

二、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三、犯罪对象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图书,是作品经出版者编辑加工、版式设计、封面设计等技术处理并排版、印刷、装订后予以发行的书刊出版物。录音录像制品,是指任何有声音的原始录制品或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是指自己或请人制作而在其上面冒署其他人姓名的美术作品。如果侵犯的对象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著作权一般的情况都是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金额那么就会按刑事案件来进行处理,只要有刑事的责任就会按公诉案件的流程来进行处理,所以,著作权是属于个人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进行侵犯,不然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经过别人的允许,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来为自己牟取暴利,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即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让自己步入了牢狱之灾,已经涉及到了法律层面,下面的我们就来讨论下假冒专利罪刑事责任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 ? ? ...


·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包括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侵犯在先商标权和其他在先权利以及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的等,具体规定如下;(一)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依据《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欠缺可注册的绝对条件的注册商标,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宣告无效,任何人可...


·商标侵权裁量赔偿标准的参考因素有哪些
      商标侵权裁量赔偿标准的参考因素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


·怎么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怎么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一、一般要求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二)使用管理规则,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与人合股商标如何归属合同怎么写?
      与人合股商标如何归属合同怎么写? 自合同法成立以来,人们在相互交易时就更加的放心了,因为有了合同法,双方可以签订合同,可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用担心对方会因为价款贪污等等纠纷的产生,因为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关系的最有效的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有纠纷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解决。那么与人合...


·如果用别人的名字做商标算侵权吗
      如果用别人的名字做商标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


·商标被抢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
       一、商标被抢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 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吗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吗?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专利权,即自然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2002年1月1日施行,并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