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家自行确立遗嘱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家自行确立遗嘱有效吗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如果打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出来的遗嘱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自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笔写的,不可以在电脑上进行输入,然后用进行打出来,这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是可以随时更改的,更改多少次都是可以的。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允许的情况下,遗嘱最好找律师代写,并且做个公证。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词可以找律师写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词可以找律师写吗 可以的。在诉讼中,代理词是必须要的,无论民诉还是刑诉。无论当事人是聘请了律师还是请其他人代理,代理词是必须准备的。 二、财产纠纷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员): 作为姚某、杨某的代理人,参与其与冯某之间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诉讼,发表如下代理...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由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由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由于未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配,在离婚后针对前述财产的分配而引起的纠纷。此类案件的争议应当是离婚后男女双方当事人婚内夫妻财产未分配的部分。而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是指夫妻双方在履行夫妻...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


·女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受影响
      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在现在来说其实是比较少见的。但是也不能说家暴就完全杜绝了,最重要的是女方在遇到家暴以后,对于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容忍,在报案的同时也可以以家暴为依据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女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受影响? 一、女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受影响...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为了找寻刺激,和不是老婆法定外的女子发生感情或者关系。这种行为称为出轨。作为妻子,这时候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应该怎么办?有些朋友表示,如果男人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办呢?为解决这些问题,本站我们为您搜集来了资料,整理归纳成以下内容。 如何证明男方出轨 1、法院判决实...


·无效婚姻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裁判依据具体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认定过错?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案件频发,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已经审理结束的案情来看,离婚纠纷不仅限于双方因感情不和,也不乏出现骗婚、出现婚外情的现象,我们知道离婚最主要的是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


·关于新婚姻法的重婚罪处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重婚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一种行为,但其中的一些情况却是可以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重婚罪,那之后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要注意,如果因为灾害而逃往外地,出于生存考虑与他人结婚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认定构成重婚...


·离婚案财产分割律师费由谁支付
      离婚案财产分割律师费由谁支付 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当然是当事人个人自己支付律师费。另外一块则是离婚诉讼费,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


·争回抚养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但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情况。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