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二、租房纠纷该怎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首先经过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2、房屋租赁纠纷仲裁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租房屋时,承租人可获两重保障:第一,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第二,如果承租人不想购买的,也没有关系,房屋买卖行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出租人将房屋出售了,买方也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以房抵债的借条有效吗?
      以房抵债的借条有效吗? 一、以房抵债的借条有效吗? 以房抵债的借条无效,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很多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在城市安居乐业,导致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您知道买房的时候有哪些手续程序吗?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最好的凭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影响合同效力吗...


·个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个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住...


·通常有哪些房子不能买卖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或者不能转让。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无法履行,不能保证购房人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购房人对不得转让或买卖的房屋应该有所了解,千万不能购买这样的房屋。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或买卖:(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


·房屋买卖解除协议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解除协议应该怎么写? 卖方(下称甲方):身 份 证 : 买方(下称乙方): 身 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1、甲、乙双...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偿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


·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现在很多人购房其实都是在父母的支持下进行的,其中往往就是由父母给首付,然后由子女日后还房贷。但此时会涉及到子女结婚的问题,而父母首付买房的实际房产登记就会有不同的情况。现实中,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绝大多数公民所住的房子属于国家推出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绝大多数公民所住的房子属于国家推出的保障房。因为毕竟我国的商品房的房价太高,所,针对一些符合国家住房条件的人员来说,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一下保障房,各地对保障房的居住条件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保障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南...


·一、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后咋算?
      一、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后咋算?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是夫妻谁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的协议,住房产权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因为婚后双方收入所得都是婚后共有,如果是一方用婚前积蓄收入付款买房,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出资的权益,这样的话法律支持。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


·用房子抵押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非法集资的问题屡禁不止,非法集资的方式层出不穷,在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法,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那么用房子抵押非法集资这一新型案型是怎样的呢,在文章中进行详细的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