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一、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遗嘱继承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个人婚前财产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是可以按照遗嘱的方式来进行继承处理的,遗嘱人应当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来进行处理,但涉及相关情况的认定上,为了避免后期在遗嘱继承时发生矛盾和纠纷,是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处理的。


·1、有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既复杂又简单的事情
      1、有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既复杂又简单的事情,简单是因为我们基本上都知道有哪些人可以继承,而复杂就是因为在这些可以继承的人之中又会有很多先后顺序的问题,所以看似简单的继承在办理手续起来也是有一定的复杂性的。 关于父母的遗产继承,一般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就好了,一般没有太大的争议...


·成立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吗?
      如今在我国只能说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一般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种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否则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而在我国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自然双方也就能彼此才继承财产。那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吗?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文中本站我们就...


·被继承人不会写写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不会写怎么立遗嘱?被继承人不会写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遗嘱:1、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一、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之下就没有继承权; 1、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死亡的兄自弟百姐妹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其他兄弟姐妹才有权继承。 2、也就是说,只有死者...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


·厂里抚恤金怎么继承,份额怎么划分?
      厂里抚恤金怎么继承?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将自己所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捐赠,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


·被继承人死后遗产怎么分配
      被继承人死后遗产怎么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并无规定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按照公平平等分配进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其他人无权干预,抄无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合法妻子、(在世)父母,原则上以上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如果子女幼小或继承人中有残疾人,可以和...


·事实婚姻夫妻是否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夫妻是否有继承权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