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有多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著作财产权能转让吗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转让权是新修订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财产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权是综合性权利,既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是不可以分割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是有很大的经济价值的,是可以多次使用的。要注意的是,著作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权利是不可分割的,只能转让或者继承。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多数情况下都是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因此,专利权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具体来说,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清楚,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转让著作权缴纳增值税吗?
      企业转让著作权缴纳增值税吗? 一、企业转让著作权缴纳增值税吗? 1、转让软件著作权的使用权按销售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2、转让软件著作权的使用权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相应的税费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形成的所...


·恶意抢注商标答辩应准备哪些证据
      恶意抢注商标答辩应准备哪些证据具体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产品图片、产品宣传物、产品广告宣传合同、发票等等。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在现代社会,很多的经营者之间都是存在着竞争关系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但是一些恶意的竞争会引起不好的影响,这种抢注的手段...


·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现在社会上不管是商品还是服务,都有自己的品牌。我们在消费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商品的牌子,而这个牌子就是代表着它的自有商标了。如果想拥有一个独立属于自己的商标,那就要向国家申请注册了,下面我来告诉您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是商...


·著作权条款对著作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条款对著作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


·商标侵权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侵权人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话可以到商标局投诉,商标侵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每个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不一样,其管理的事情也是不一样的,除了这些,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一、管辖范围 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


·商标代理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怎么认定
      商标代理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怎么认定(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