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儿子死亡儿媳妇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上对于继承权的认定范围是: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继承权的认定和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条款处理,没有遗嘱的或者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权利来进行认定,另外在继承发生时,还需要对继承权是否合法进行公证处理,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



·一、放弃继承权手写有用吗?
      一、放弃继承权手写有用吗?放弃继承权手写不一定是有用的,因为判断文件有效与否本身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手写与打印版本的区别在于手写更能反映真实情况。但如有签字或者手印,打印版本的效力同样很高。因为老人已经不能签字的话,说明行动能力不便,因此按手印同样具有效力。另外,鉴于老人...


·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反悔吗?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不可以随意反悔,从法理的角度讲,法定继承人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其他继承人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了,只存在撤回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出具...


·二婚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二婚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二婚女人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进行判断。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存在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所说。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


·有外孙女继承的权利吗?
      有外孙女继承的权利吗?外孙子女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继承权一般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权一般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具有了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则就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之后对这个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实际规定会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1、继承人出于故意而杀害被继承人的,此时不管是否导致被继承人的死亡,都是...


·一、遗产可以只给一个子女吗?
      一、遗产可以只给一个子女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


·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遗产纠纷对我们来说并不少见。在遗产纠纷中,子女不满遗产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起诉人需要提供书面起诉状,说明其请求和事由,还需要提供能够支持其分割请求的证据。那么,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什么是遗产纠纷?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