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递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递交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证。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为制裁民事诉讼伪证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原则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的具体适用还缺乏可操作性。为促进诉讼诚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将原则转化为制度,对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程序和后果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二、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是怎样的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直接询问,是证人的义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作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前面已经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因此,证人仅在具有正当理由并经法院许可时,才能免予出庭作证。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民诉证据规定》明确规定其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要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目前,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为说明和印证己方主张,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人名单,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证人出庭的决定。二是当人民法院认为因审理案件需要查明证据的,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车辆全险是100%赔偿么?
      由于现在的道路交通状况比较复杂,道路上的车也非常的多,所以在行驶的时候不安全的系数还是非常大的,在买车的时候大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车上一个保险,在出现了意外的时候,能有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自己可以少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来减轻一些压力,这个保险的时候交强险是一定要上的,不过除此之外的其他...


·一、的士车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的士车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二、撞了出租车和撞了私家车有什么不同?首先,出租车和跟咱们私家车,虽然都是小轿车,可是他们的本质是不同的,出租车叫...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逾期交房能退房吗?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赔?造成的损失应该有谁来承担呢?本文就问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能退房吗?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酒驾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驾的性质比较严重,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就构成醉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成都醉驾156毫克会被怎么处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一、成都醉驾156毫克会被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后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后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会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是为了对实际造成的损害、产生的问题作出处理。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处理。那么这时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很多当事人都急于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高速公路行车要千万注意,现在很多人都选择自驾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很危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需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同时按照最合适的处理流程来应对。那么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我们接下来了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 一、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不低于50万,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
      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交警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对事故作出一个责任认定,之后必须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进行具体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