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一)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二)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二、伙食费和交通费的认定标准
(一)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二)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赔偿对象的误工时间、误工收入等等,否则的话是很难计算误工费赔偿数额的。当然,在实际索赔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关于误工费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工作过程中工人打架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工人打架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过程中工人打架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劳动关系是整劳动过程中,与企业之间产生的联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时也证明了,企业与职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这是您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


·房价高一直是中国工薪阶层面临的巨大问题 ,这也导致许多人选择
      房价高一直是中国工薪阶层面临的巨大问题 ,这也导致许多人选择另一种方式,租房,这种方式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城市中的中产阶级的窘境,租房产业也因此不断发展,尤其是在发达的大城市中,这种情况更加普遍,租房必然涉及经济利益,比如房租定金的缴纳,那么房租租赁定金能退吗...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由于工程质量即关系者企业的收益与发展,也影响着是否能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且,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人们的生命安全会受到威胁。故而与特定工程有关系的各方,都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现象是较为常...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是否合理应当根据双方协商处理的情况而定,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


·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关于法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
      每个人懂享有权利,劳动者有相关的劳动法来保障相应人员的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每段时间都会都相关的法律进行一个更新和修改,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很多内容都进行了修改,那么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关于法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 一、...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有什么惩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时不仔细查看合同条件有哪些,被诈骗大额财产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认真看清条款再进行签订。下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惩罚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工厂倒闭怀孕员工的补偿怎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工厂破产倒闭,劳动关系无法存续,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为贯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劳动合同的条款需要协商一致才能签订,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另一方就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关于劳动合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劳动法对于违约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