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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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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后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当事人若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申请复核进行改变。

1、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2、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作出的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话那么是可以选择复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来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在处理的时候才能得到执法人员的受理从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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