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房卖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应该谨慎处理。然而很多朋友都说在卖房的时候很纠结,或者家人会因为卖房或者买房发生很多争吵,也有很多朋友说遇到过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的情况,当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将在下文中进行分析。
一、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怎么办?
如果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合同受到法律保护,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三、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在房屋买卖中,只要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并且合同生效受到法律保护,那么签订合同双方就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某一方不能履行,比如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自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在双方协商比较好的情况下,承担的责任会比较小,协商不好也不要着急,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就行了。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您咨询的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我们整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


·我们发现在租房的时候出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在承租人有违约行为
      我们发现在租房的时候出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在承租人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就会当作违约金来扣除,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个租房时的押金是否算违约金呢?可能不少人对此都有疑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时的押金是否算违约金 1、其实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况下算是违约金的,...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 不可以的,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合同签订以后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4、定金责...


·在租房子的期间
      在租房子的期间,房子的主人还有租房子的人都有可能出现违背当初约定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可能会使违背约定的这一方伤害到另一方的某一方面的权益,那么他自然而然地要做出相应的一些补偿。如果是房子的主人违背了双方的约定,那他要以什么样的准则进行相应的补偿呢?在这一方面,我们国家并没有一个非常...


·回迁房
      回迁房,是开发商给回迁户的房子,有的回迁户可能把房屋进行二手交易,卖给他人。那么,购买回迁房的风险有什么,有房产证吗? 购买回迁房的风险 第...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离婚按揭房是不可以去名字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他们关于租房合同的解除权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是怎样的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和到账时间;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违约情况发生如何处理;产生争议如何解决;其他内容;落款;签字日期等内容。 二、拆迁房屋分割协...


·该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
      对于大多数的工薪族而言,想要在重点区域购置新房,资金超过所能承受的范围,此时,购买一套同区域内的二手房就成为普通上班族群体的最佳选择。那么,看中房子之后,该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该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 在找到心仪房产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