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公证在我们国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婚内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对外无约束力,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以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偿还相应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离婚时可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而且公证处对公证申请要求是完全合法的,且要带齐法律及公证处认为应该带齐的材料。二、夫妻债务约定时间问题是怎样的?以约定时间处在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之前或者之后,作为确认约定对外效力的一个实质要件。夫妻对财产、债务的约定,对内具有法律效力自不当言,但是,对内有效未必当然对外也有效。约定的设定没有第三人参加,其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人,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关键在于约定的内容有无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在审查确认上,约定的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对象。夫妻共同债务发生在前,债务分担的约定形成于后,这种变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的债务分担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应当确认其对第三人无效。国外民事立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时间与效力早有明确规定。法规定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是婚前作成,结婚之日生效,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三、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可以克服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举证不能的困难,可以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审查和认定。对此项制度,国外早已实行多年,法国民法典、西德男女国权法、瑞士民法均载有条文规定。夫妻债务公证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公证机构在我们国家非常的重要,比如说一些遗嘱,还有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分割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此时如果携带好身份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非常有效,日后发生纠纷,可以以此为依据。



·夫妻共同债务能办离婚证吗?
      夫妻共同债务能办离婚证吗?夫妻共同债务能办离婚证,只要夫妻共同债务约定清楚或者是判决清楚都可以。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


·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
      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请过律师的人都知道,律师的收费标准依据不同的案子会有不同的报价,那是不是说明律师收费没有依据,是随性收费呢?其实不是的,律师收费都必须依据各省律师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那么,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律师办理...


·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当事人就欠款纠纷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还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而在诉讼中,对于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诉讼是有效解决欠款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在具备起诉条件,打开诉讼程序后,债权人又该如何通过诉讼去追讨欠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一、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打印或手写的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印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就会有效,但借条中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


·欠钱不还官司打赢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钱不还官司打赢人找不到怎么办?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介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以来是争议比较大的罪名。该罪的具体行为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但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标准后,才能以此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债务还是很好理解,但是合同债务很多人就不了解了。而且有些人需要履行合同债务的义务,却因不了解而不承担债务责任,这就容易产生合同债务纠纷。那么怎么理解合同债务?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理解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一、抵押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关于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案例,但许多人或许都认为其两者并没有区别。的确,两者有其共同之处,但是其中的区别也是十分大的,有些细节甚至渗透到细微处。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消除您关于这一知识的盲区,我们下面为您整理一下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