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金额与量刑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著作权金额与量刑规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金额与量刑规定是根据金额的大小情况不同,有两种刑罚: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有哪些?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得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著作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受到法律的保护力度是越来越大,毕竟现在著作权是体现作者的原创型的,国家鼓励这种原创性的作品的产生,当然如果侵犯著作权,那么根据他的违法所得会被判处不同的程度的量刑。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被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这样的商标,受到他人侵犯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为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也就更全面。下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一起看看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一、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费用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


·中国人作品何时受著作权法保护
      中国人作品何时受著作权法保护 一、中国人作品何时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一、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亡后还是有一定的人身权利的,比如名誉权,但一般来说名人出现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一保护也是出于对死亡人家属的抚慰。 人身权是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


·商标无效宣告中利害关系人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对以相对理由提起异议、无效宣告案件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要求。其中,在先权利人指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指上述在先权利的利益相关者。下列主体可认定为在先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在先商标...


·专利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不仅是发明专利,还有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些在获得了专利权后,就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年费,但是这年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信誉良好的商品销售往往会非常顺利,这也使得近几年以来恶意盗用冒用,恶意抢注商标等侵权行为频频发生。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