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单位行贿罪如何确定责任人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只能根据他们在单位行贿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为主要和次要责任人员。对于确定直接责任人员的主次,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职权的大小。职责权限越大,应负的责任也就越大。(2)因果关系的形式。在因果关系链中,起支配作用的行为人负主要作用。(3)所起作用的程度。主动出谋划策、积极实施者,所负担的责任相对要重。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机构可以成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要注意,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


·安徽省盗伐林木入罪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盗伐林木入罪标准是什么?(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此外,根据该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


·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还是学生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犯错会被寄处分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里面,当我们出社会后,我们也会碰到一些因为轻微违法犯罪而被国家的公安机关抓去的人,公安机关会视犯罪事件的轻重而对犯罪人进行拘役改造,公安机关会也会将我们犯罪拘役的事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跟随我们一身,那么...


·犯罪中止的两种形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两种形态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将犯罪中止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


·被刑事拘留多久就可以见律师
      被刑事拘留多久就可以见律师?我国的《刑诉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利聘请律师。律师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受委托...


·信用卡诈骗犯罪主体都有哪些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能够与境外的公司、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并能够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享有信用证利益的人,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信用卡诈骗犯罪主体都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观目的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有关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信用卡诈骗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客观是什么?
      广播电视是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一些重大信息,政府会通过电视广播的形式传达。对于广播设备及公用电信设备,人们要爱护,不得进行损害。如果因为过失,导致广播设施受损,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客观表现是什么?下面我们看...


·法律中盗墓罪定义是什么?
      一、法律中盗墓罪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1、罪体行为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


·法律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法律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


·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 《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罪犯在适...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一、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然而最高的时候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贩毒重量越大,判刑时间越长越重,从三年以下到死刑不等。贩毒判刑标准是根据贩卖毒品的种类和具体贩毒数量。 (一)三年以下: 1、走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