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

一、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不可以毁约,否则将会面临着违约金的赔偿。当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话,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

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向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二)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劳动者,他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个环境,那么就应当进行了通知用人单位,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都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否则如果直接不去上班,那么就存在着违约状况。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程序是什么?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 2、经过公证赠与协议也是...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无偿使用证明不是合同,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的内容,只是一个证明。商标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最好双方还是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避免在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


·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什么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所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是很正常的。 虽然协商的结果可能是和平...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


·合同欺诈赔偿多少
      具体赔偿多少没有统一标准。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 1、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合法债权; (2)债务人对次...


·定金是不是诺成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定金是不是诺成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