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婚姻法解释(一)》也对该条作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这对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指导意义,结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我们可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应考虑的因素,实践中,应从受害人和过错方两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可以仿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立法形式,对上述几个因素进行规定,尤其要突出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具体如下:

“当事人之间无有效约定的,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酌定:

1)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2)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过错方的认错态度;

4)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法》当中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婚姻法解释(一)》也对该条作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在我们国家,离婚的时候对于双方的一些财产以及孩子的问题会作出判决,同时如果确实有过错的情况下还是需要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比如说其中一方存在重婚的现象的,相对来说这是隔离在我们国家的离婚财产分割之外进行的。


·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在结婚后出轨,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自己配偶不忠的行为。有的人性子比较急,无法忍受对方的出轨行为,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


·再婚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再婚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


·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男方在享受探视权的同时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这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抚养费的金额经双方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后期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有时候,女方会提出不合理要求,那么,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分析。 一、怎样拒绝抚养费...


·起诉离婚不与立案有哪些情况的
      起诉离婚不与立案有哪些情况的如果满足不立案条件的,离婚诉讼有不立案的。(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只能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天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天数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人们单身的年龄逐步上升,所以父母特别的着急,总是会强迫自己的子女去相亲,甚至是去强迫他们结婚。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若以这种方式结婚的,当事人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听我们来解释。 一、 撤销婚姻流程 1 、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料和进行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以下是的我们为您作出的总结。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一、主体...


·哺乳期没哺乳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也可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