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在我们国家之所以很多的人员到法院进行诉讼就是因为法院能够解决他们之间的一些纠纷,下达法律文书包括有裁定书和判决书,这个裁定书,判决书事后相关人员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猥亵罪...


·刑事拘留报捕了批捕概率有多大?
      一、刑事拘留报捕了批捕概率有多大1、需要根据证据来进行判断,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2、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罪,而检察院认为无罪时,检察院会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公...


·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
      社会上虽然出现犯罪行为的大多数是作为个体的公民作出的,但是也不能排除有的单位以其名义危害了社会的利益而引发了严重的犯罪情节,这也是法律将单位也作为处罚对象进行规制的原因。下面一起来看看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一、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刑法第三十条规定:“...


·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盗窃的数额比较小或者偷窃一些小物品的话,那么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不过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要是抢劫罪里面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比较小的话,其实,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您知道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小量物...


·非法狩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狩猎罪。当然,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而故意实施,过失不...


·醉驾在我国目前已经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生
      醉驾在我国目前已经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生活当中您可能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喝上一两杯。根据我国针对醉驾的相关规定,其实对于各位司机来说最好是喝酒以后根本就不要开车,可以有朋友或者是代驾为自己开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规定多少酒算醉驾? 一、在我国规...


·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有些人会为了达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绑架他人,这一恶劣行为往往会对社会造成一系列无法估测的影响和危害,因此人们“绑架罪”这三个字望而生畏。但不必害怕,了解绑架罪,了解其社会危害性,能够使人们加强对此的防范意识。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一、绑架罪的含义 绑架罪,是指勒索...


·信用卡诈骗罪跑了7年是否还会被追诉?
      在现今社会,基本上有工作能力的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信用卡,众所周知,信用卡是可以根据信用额度去提前、透支消费的。有些人会恶意的透支使用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有的人因为想要逃避信用卡诈骗罪跑了7年,然而犯罪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逃跑是没有用处的。 信用卡诈骗建议去公安机关自首,逃...


·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期该怎么确定
      一般犯罪分子在犯有多项罪名,其每一项都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数罪并罚。那此时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呢?而现实中,这个数罪并罚的执行期又该怎么确定才好?相信这是您都比较关注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 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


·2023犯罪故意指的是什么?
      一、犯罪故意指的是什么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或称意识因素。即对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认识。这些事实包括行为、行为的性质、行为的时间与地点、行为的情节、行为的客体、行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