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时间届满,人数和募集额总额达到要求。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需满足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开放式基金需满足募集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2、办理完基金白案手续。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白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3、发起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不受以上条件限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发起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产、基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发起资金的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其计算。4、关于合同未生效责任的承担。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该承担下列责任:以固有资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记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综合上面所说的,开放式基金的合同是必须要在合同生效了之后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同时对于生效的条件也需要在办理了批准还有登记了之后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同时对于基金的成立也有人数与金额的限制要求,所以,在处理时一定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合同双方各自的权益。



·我国合同违约最高赔偿多少
      我国合同违约最高赔偿多少在我国,为了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的签订合同。但是,在实际的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违约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违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我们将针对合同违约最高赔偿是多少的问题为您做出解答。一、...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一、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要确定合同违约是否属于根本违约,首先应当明确根本违约与解除合同的关系。根本违约与解除合同的关...


·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动合同辞退有补偿吗?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管是所走的程序是否违法,都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因为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约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同劳动者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有着详细的规定,无论是它的确认还是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都是值得注意的。那么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呢?合同无效又...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近年来我国的旅游市场相当混乱,因此在跟着旅游团外出旅行时游客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游客在于旅游团发生纠纷时,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途径有很多中,但是最有效的就是诉讼程序,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 一、旅...


·买卖合同生效的通常条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生效的通常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合同履行的期限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诊所签了合同毁约的毁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损害赔偿(4)支付定金(5)其他补救措施。二、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的目的是什么?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的目的是什么? 这种附随义务势力范围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整个过程。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者排除了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一、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 与保管人的义务相对应,存货人的权利主要有: 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 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抓紧时间全面搜集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