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及清算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及清算内容?一般公司经营不善面临解散的时候,就会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这也是对整个公司从负责人到下层员工的一个交代。那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呢?公司清算公告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接下来请阅读网站为您准备的内容。清算通知是在清算开始前,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以电话、信件、电报、传真、或在报纸上公告等形式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一、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的时限及要求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3、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二、清算通知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三、公司清算内容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公司的终止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必须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处置和解决。因此,只有在对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关权利义务得以消灭和转移,公司才能最终终止。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以上内容大致讲解了下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申请清算之后十天内应该通知债权人,六十天之内会进行报纸上的公告。相信这些内容在办理公司清算时,相关工作人员也会详细告诉您的。若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网站。



·破产清算中股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中股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院和部分学者认为,股东是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义务。 只有在某股东实际控制了清算事务时,才可将其视为实际控制人,并要求其承担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那么,破产清算中股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下达整理只是,解答您的疑惑。 (一)、我国《...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一、破产清算时没账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


·培训行业破产怎么清算?
      培训行业破产怎么清算? 破产清算具体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老板宣布破产不发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如果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着倒闭的可能。而在众多公司之中,有限合伙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形成方式不同,那么它们的注销清算的方式又会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今天网站的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应该怎么写。 一、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一、房产破产清算是否需要归还贷款的问题 房产破产清算,仍然需要归还贷款。 虽然房产商破产,但是不影响贷款者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只是贷款者向银行借款的抵押物可能存在问题。贷款者不还银行的钱,银行是可以起诉的。 二、不同情况下房产破产清算的解决 (...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由于公司制的改革使得成立公司成为一种潮流,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势如破竹。但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是需要技巧的,如果公司管理稍有不善,就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破产就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出现导致的公司破产,但是为了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规定了公司倒闭破产...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 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或由于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在企业的盈利。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的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