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时法院如何确认监护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父母离婚时法院如何确认监护权?法院按照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孩子的监护权,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孩子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孩子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的义务。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三、可以变更子女的监护人吗?1、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2)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3)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因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根据以上信息,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归属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与父母生活时间、父母经济能力、收入水平,夫妻的性格、习惯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此时夫妻另一方则是对方的监护人。



·离婚已经不是什么?
      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不少夫妻一言不合就提出了离婚,选择离婚的方式很多,但是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尤其是房产分割的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纠纷,甚至出现了协议离婚10年后房产纠纷的事件,但是怎么处理,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10年后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有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对于离婚很多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特别的关注,而且有些时候还需要对分割的财产进行公正,以防发生变故。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公证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


·诉讼过程中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离婚夫妻如果要打离婚官司的话,自然双方都想通过这场官司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官司也会涉及到一个输赢的问题,那一般当事人要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呢?首先要了解打离婚官司的具体步骤才行,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打官司前要写好状...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赔偿数额是多少?
      要是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过程中有法定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赔偿金,也就是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说到起诉离婚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离婚的程序问题,实践中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过程的,也就是要求离婚夫妻办理了规定的手续之后,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的取证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的取证技巧有哪些? 1、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其次,双方父...


·一、不负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一、不负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不负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扶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


·一方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男女之间就结婚事项所做的事先约定就属于婚约,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进行婚约的约定,日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婚约的情况,不过此时要负一定的责任,那到底解除婚姻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约的责任之财产返还 婚约的订立一般表现为聘礼的给付,在...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