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亲立遗嘱房子期间拆迁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父亲立遗嘱房子期间拆迁怎么办?父亲立遗嘱房子期间拆迁的,可以按照原遗嘱来进行房产权的继承处理,如果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健在,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处置房子拆迁后带来的财产变动,如果没有重新立遗嘱,则因拆迁带来的利益归被继承人所有。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已经去世,则遗嘱人生产所立的有效遗嘱,依然有效,该房产的拆迁利益归属于遗嘱中的继承人或受受遗赠人。这种情况下,房子拆迁,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二、对父亲遗嘱的房产继承的步骤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房产继承的具体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产权认定情况而定,对于遗嘱中已经明确指定了继承人的,即使后期产生了拆迁等情况,那么该继承人也是可以继承享受该房产权的。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会牵扯出许多的问题,例如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涉及经济的问题最难处理,也是双方仅凭协商最难解决的问题。账户资产分割起来还相对容易,而房产则是双方据理力争,谁也不肯让步的一方面。那么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下面看看我们整理的内容吧。 一、新婚姻法离...


·还没有拆迁下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还没有拆迁下的房子怎么立遗嘱?还没有拆迁的房子,可以直接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遗嘱订立处理。对于遗嘱的内容,应当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交易纠纷。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下面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


·房屋被拆迁,拆迁费应该怎么继承?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因此,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房屋拆迁费用作为房屋的替代价值,也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么房屋拆迁费应该怎么分呢?在没有遗嘱继承、遗赠等特殊继承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


·上海租售同权房产租赁方面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上海租售同权房产租赁方面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1、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本市将通过依法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落实税收优惠、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完善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


·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价定义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很多人买房都会选择只付首付、后期按期偿还贷款的方式来进行买房,这样的支付方式经济压力相对较小,但是也需要额外偿还贷款的利息,所以您在贷款买房时要对每月要还的金额进行计算,才能够合理理财。本文我们就给您详细解答一下买房货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买房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