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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合同效力规定的合同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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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规定的合同特征有哪些?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③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同时显示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效力就是合同成立受保护的合同,从而也对双方产生了约束力,只要在法律效力的期间不能进行私自的变更和解除,而且此效力只会对合同的当事人进行约束,所以,对于双方在签订了之后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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