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在履行过程当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了,那么另一方也就是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合同有约定的金额的,就按这个金额赔偿。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就按这个方法进行计算违约金的多少。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责任二、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2、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3、法定赔偿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签订之后就代表着双方要履行各自的责任,但如果一方违约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违法的一方承担所有的责任,但具体的会用什么方式就要看双方如何协商,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那么都是属于合法的。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是劳动争议仲...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一、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该期限即为始期,至该期...


·合同订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合同订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都是有一个具体的订立过程的,而这其中就包括了要约、接受等等步骤。那到底合同订立的过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是一知半解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


·为什么要履行合同解除权
      为什么要履行合同解除权 一、为什么要履行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当然,若仅仅是一般的合同欺诈,其中也是包括了一些类型的。那到底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利用合同进...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双方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不严格区分故意或过失,即过错程度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意义不大,但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如要承担民事责任,就要考虑双方过错的大小。此时,过错的程度就变得非常重要。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合同...


·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让方:(甲方) 地址: 受让方:(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最新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维护铁路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铁路企事业单位之间及其与路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1、在签约阶段,促使对方全面准确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谨慎签约。 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签约人估计不足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签约一方或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守约人的利益受损引发纠纷的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