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虽然是对因涉嫌犯罪而被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但是却有着重要的程序和实质意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告人”。有些案件在经过侦察和审查起诉,最终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犯罪嫌疑人”不会变成“被告人”,诉讼将会终止。

3、不仅在程序意义上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有区别。

二、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以下权利

(1)委托辩护人

(2)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3)聋、哑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讯问等程序

(5)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6)有权申请重新或者补充鉴定

(7)有权提出申诉。

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以下几项权利:

(1)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证据质证

(2)参加法庭辩论

(3)向法庭做最后陈述

(4)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5)提起上诉

(6)提出申诉。

(4)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三、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得到法律文书: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

拘留后(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必须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都是统一称为被告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犯罪嫌疑人找个比较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争取其他权益。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最长多少天
      一、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最长多少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


·犯罪既遂未遂区别都有哪些
      犯罪既遂未遂区别都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打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对于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按照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也就...


·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一、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15岁孩子打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15周岁打人造成重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


·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1、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


·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
      一、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2、刑罚执行期...


·北京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


·贪污罪辩护技巧是怎样的,如何对贪污罪进行辩护
      律师在为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需要掌握一定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您知道贪污罪辩护技巧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犯罪的主体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所在国有公司、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贪污罪中所指...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有哪些
      不管是敲诈勒索罪还是绑架罪,行为人几乎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同时都是以威胁方法实施犯罪。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接下来,我们为您具体分析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有哪些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都有非法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