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单方解除了要通知对方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单方解除了要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实践中,一方要解除合同,通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但是,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表示该解约行为必然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一方在行使单方解约权的时候,只是他认为对方违约且该违约行为已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程度。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且不同意合同解除的,应起诉法院,通过法庭审理,最终判定是否有违约行为及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合同解除异议方在起诉法院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提出异议的期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异议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即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造成合同解除的后果。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还会有碍于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只有允许有关当事人解除合同,或者赋予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权力,才会使局面改观。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吗?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附条件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


·一、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一、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解除合同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并主张要求赔偿违约金,《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以及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另一方接受的,法律将认可该合同的效力,不管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签字盖章与否,均在所不问。 ...


·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不动产买卖其实是关于房屋的买卖,由于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日后也会涉及到过户问题。因此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不过有的人在签订了相关合同之后却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办理登记的不动...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么?
      现在关于合同的分类有很多,其中租赁合同是根据合同具体内容而来的。而从合同成立条件划分,又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那么问题来了,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么?诺成合同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就这些专业问题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下。 一、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么? 租赁合同(Lease...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辩护意见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合同诈骗的辩护意见内容主要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信息、基本案情、...


·关于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从风险控制上来说,一般不建议加盖公司的销售合同章,除非该销售合同章已经备案过了。一般来说,公司的签章应当用公司经备案的公章效力更高。当然这并不是表示用销售合...


·如果合同无效需要退定金吗?
      如果合同无效需要退定金吗? 一、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 如果合同的无效是因为卖方自己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时候,定金是可以退的。 “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