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三)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二、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诈骗罪跟合同诈骗罪属于两个不同的罪名,司法机关主要就是根据诈骗行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定罪罪名的。以诈骗为目的跟当事人签的合同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通过合同所取得的这些收入属于赃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用到合同,比如说是签订购房合同,金钱的交易合同或者其他的形式,合同的运用是比较广泛的。在合同中抗辩权使用概率也是比较高的,抗辩权主要是发生在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中的,应该事先知道合同抗辩权时间具体是多少。 一、合同抗辩权时...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


·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什么?
      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什么?技术合同认定有很多种。技术的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都可以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是根据自身签订合同的类型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和认定。关于技术合同认定,我国为了能够更好的对技术企业技术、技术市场进行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规则。合同认定之...


·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在我的世界生活中关于签订合同的事项您都多多少少会了解,这是因为在很多场合我们都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关于合同诈骗罪也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当然,若仅仅是一般的合同欺诈,其中也是包括了一些类型的。那到底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利用合同进...


·店面合同违约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店面合同违约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更多的时候会选择进行国际的贸易交易,但是在进行交易之前,这个时候最好是先签订一下合同,但是对于新开展国际贸易的公司来说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阅读下全文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一、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