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继女到多大才有抚养关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抚养继女到多大才有抚养关系?

一、抚养继女到多大才有抚养关系?

法律规定继父抚养继女到18周岁。

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只要继父与继子的关系没有解除,就是拟制血亲关系,继父就得承担抚养继子成年的法定义务。

2、孩子成年是18周岁,如果孩子还需要上大学,继父继续抚养继子到大学毕业,也是一个父亲乐意做的。没有被继父母抚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有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7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相互歧视或虐待。继父母与接收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因此,所谓继百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是只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结婚的时候,作为生母或生父的亲生子女尚未成年,在尚未成年的状态度下,继父或继母代替或者帮助生母或生父,对生母或生父的亲生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

4、在这种条件下,接受继父母扶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是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根据婚姻知法和继承法相关规定,形成实际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道义务,适用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确定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三、继子女的继承问题有哪些?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

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综上所述,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其遗产, 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子女与继父母互有权利与业务关系。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关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种。婚后出轨作为其中的一种,是比较常见的。不管出于哪一种原因离婚,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即使对方有错,或多或少也会进行财产分割。对于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一问题,可以详见下文中的介绍。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对方出轨,...


·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023
      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023 一、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的方法有哪些?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的方法有哪些?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两种: (一)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


·有子女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有子女的家庭来说,父母双方决定离婚的,最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完成,不要闹上法院,这样对子女影响是不利的。既然是双方自愿离婚,就得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将各种注意事项规定好,有了协议书,以后发生纠纷的几率就比较低。那么,有子女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 有子女...


·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被他人背后议论,因此我国离婚率近几年来越来越高。离婚时如果发生一些争议无法解决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到执法机关求助并要求暴力实施人赔偿。那么,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导致婚姻终止法定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法定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


·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
      夫妻感情不和,得知婚姻无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属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很多人不知道婚姻无效的先决条件。那么,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撤销无效婚姻后有以下法律后果: (1)关于...


·新婚姻法+重婚的认定是怎样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一个丈夫只能娶一个妻子,这既是社会公知,也是法律要求。可是在一些地区,仍然有人隐瞒婚史,同多人建立夫妻关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我国的民法典对重婚也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民法典+重婚的认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民法典 重婚的认...


·离婚两个男孩怎么判
      离婚两个男孩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