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头部轻伤二级评判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头部轻伤二级评判标准是什么?

一、头部轻伤二级评判标准是什么?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二、其它部位的轻伤二级标准是什么?

1.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2.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3.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4.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对于轻伤二级的评判,应当由专业的伤残鉴定部门来进行认定,不同部位的不同程度伤害所认定的标准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提交医疗的诊断证明,并由司法鉴定部门对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发回重审的案件判决后还能否再上诉
      发回重审的案件判决后还能否再上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


·洗钱从犯判多少年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


·非法收养孩子判几年?
      非法收养孩子并不一定被判刑的,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非法收养罪。?事实上,关于非法收养,包括符合收养条件而未办理收养登记或者无子女未到法定年龄收养的,以及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情形,这种一般会给予罚款和教育,确定收养无效。除非存在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涉及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刑的。《...


·绑架小孩会判多少年
      绑架小孩会判多少年 ?一、绑架小孩会判多少年 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239条的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


·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具体?
      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


·盗墓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墓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


·法院判决书的格式和要求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


·2023年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2018年酒驾肇事逃逸会判处的刑罚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相关法律依...


·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一、刑诉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