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有哪些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有哪些赔偿

一、单方解除劳动有哪些赔偿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用人单位在解除这类劳动合同时,应与这类劳动者进行协商,如对方同意解除的,可以不用赔偿这类赔偿金。如劳动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相应的劳动赔偿金。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遭受了不公平的劳动待遇,就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我们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会束手无策,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希望能够最大程度的帮助到您。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 ? 1、...


·工伤复发的待遇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工伤复发的待遇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账户上还有多少钱,这时有许多办法可以查询到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那么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常州社保查询...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的基本含义和性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某些特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 公民只有符...


·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且十级是最轻的一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在员工受伤后就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10级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职工...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这是不行的,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3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婚内...


·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
      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限解码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若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且职员也没有违反既定的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员工合同到期时处...


·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
      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定程序理解和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定程序理解和条件法律方面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理解 首先,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愿意。设定仲裁程序前置,...


·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的定性是什么?
      由于我们国家的国情,社会上仍然存在许多老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仍然返聘工作的情况。关于已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继续工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议,该关系的定性直接影响职工权益,对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界清关系。那么,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的定性是什么的呢? 一、相关规范梳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