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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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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知利方面的各项费用;道(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二、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哪些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综上所述,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食堂,托儿所等福利部门的设备,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为职工发放的各项补贴,因公外地就医费用,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防暑降温费,丧葬补助,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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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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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


·检察院编外可以随时辞职么
      检察院编外可以随时辞职么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


·解除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公司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公司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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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应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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