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一、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东会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三、股东会决议怎么撤销确认?

1、股东会决议无效具有对世性,具有绝对的溯及力。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效力及于第三人,具有绝对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无效决议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

2、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发生决议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溯及力不能及于基于对公司决议的信赖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论是公司内部成员,还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构成善意,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会因这种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当公司在创立后也是需要设立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也是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只有向公司认缴了出资额时也是会成为公司的股东,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也是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的,同时也是需要将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进行记录归档,出席会议的股东也需要签名确认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年终奖吗?
      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如果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或者书面说明录用条件时,写明员工都可以享受年终奖,或者是在公司的相关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下,应该可以拿到。如果年终奖和考评挂钩,确定了考评期间,且考评期满为止在职的员工,有权享受年终奖。考评期的绝大部分时间在职,因合...


·在我国公司法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严格的来说,公司法人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并且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组织,所以公司法人不是您所想的是自然人,而是企业本身。只不过有很多人会习惯性的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称之为公司法人,因此有很多普通员工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公司法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在我国公司法...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之初,肯定是有设立公司的发起人的。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其实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司成立的过程当中,也需要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同时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有这要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发起人必须进行回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


·什么叫收购本公司股份
      是指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会进行收购的活动。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司注册增资概念 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注册资本能取回吗?
      公司注册资本能取回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前是需要进行实缴登记的,现在只需要认缴资本就可以了,对于一些想要创业的人是比较好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能取回吗很多人有疑问,其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是可以取回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知识。 一、公司注册...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资: 1、公司资本过多, 2、公司严重亏损。 公司减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作出减资决议; 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