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驾驶机动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驾驶机动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办?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2,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3,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补充: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只有尽量认错了,处理好的话很有可能也不会被起诉。二、构成交通肇事的是什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通知交警部门,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的现场以及证人证词做出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如果说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一方出现逃逸的行为后,逃逸方也是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当因为肇事逃逸造成人员死亡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机动车车险折扣如何计算
       一、机动车车险折扣如何计算? 一般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具体A有以下情况: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交通肇事罪公诉调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罪公诉调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方面,因为属于公诉案件,法院不会组织被害人与肇事者进行调解,应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2、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可能会在开庭之前组织被害人和肇事者双方进行调解,也可能...


·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
       在刑法当中规定了单位的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因为有的犯罪只能够由自然人构成,关于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单位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与单位缴纳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知识。 一、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 ...


·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
      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事故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


·聘请交通事故律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在实际聘请交通事故律师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聘请交通事故律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在,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聘请交通事故律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看专业。对交...


·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我们发现,虽然同是触犯的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情节也是差不多的,但在不同的地区,法官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的范围内,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做了细化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要是在淮安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此时规定的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那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在索要赔偿时,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如何计算车辆...


·一般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一般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章停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不管是被交警逮住还是被电子眼监控到,此时都是需要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的。但可能很多司机朋友并不清楚违章停车怎么处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一)违停贴条违章行为属...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责任的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用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以原价转让的股权的话,那么则不需要缴纳企...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看好拟购车辆后,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资信情况调查表,连同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交贷款银行。 (二)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填写各种表格。 (三)通知借款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