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

一、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民法典吗?

遗赠扶养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适用《民法典》。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包括扶养和遗赠两个方面:

1、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对受扶养人负有扶养的义务。该义务自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起即发生效力,且是继续性的。

2、受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负有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表示,是二人的保障。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保障很重要。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相较于遗赠,虽同有遗赠两个字,但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

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议的结果;而遗赠则只需遗赠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双方签订好遗赠扶养协议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需要待遗赠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法律义务,即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遗赠中,除非设定了受遗赠人的义务,否则受遗赠人不负义务。

第四,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是一种对价的法律行为,扶养人有尽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无法得到受扶养人的财产;而遗赠即便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是对价义务,并且设定的义务不得超过以后可能获得的财产利益。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可能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他实际上是赠与人和抚养人之间所签订的一种协议,是以赠送遗产为前提条件,然后对于相关的人员来进行抚养的。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代写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具体可以联系网站咨询。《民法典》(自202...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和合同的约定免责事由,而这其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必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您知道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法定免责事由...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合同违约金的书本是否可以申请法院更改
      合同违约金的书本是否可以申请法院更改?可以,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


·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是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的,而且,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印花税的缴纳的比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一、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效力的认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未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的特许经营合同,如何认定其合同效力,或者说如何认定备案...


·一、出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