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通常法官在对财产做出判决之前,就要参考这些原则。那么您知道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吗?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面的原则需要遵循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他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按照相关原则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的话,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适当的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该如何赔偿《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该如何赔偿《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网签租赁合同备案是否征税租房网签备案后
      网签租赁合同备案是否征税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1.通过中介卖房子,选择要选择一家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好选择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另外,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之前,应该多去几次中介公司的店铺,每次到访时,观察店中的业务员是否固定及有无其他买卖双方同这家公司发生争执。...


·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何处罚?
      一、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房产属于非法集资来源的话将会被查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


·婚前房升值部分要怎么分割
      我们发现,有些情况下夫妻离婚除了要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外,同时还会涉及到对房产婚前婚后的升值部分进行分割。而对升值部分的分割就与分割房产不太一样了。那通常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房升值部分该怎么分割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


·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实际上从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折射出了当今时代下的婚姻关系,有的时候真的是非常脆弱的。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人,认为只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出于对孩子的成长也会把房子判给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事与愿违以后才考虑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一、在我...


·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讲房屋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做出保障。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因此需要对租房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怎么书写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买房交易所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因此,仔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十分重要的,此点对二手房买卖来说,亦是如此。那么,究竟当事人应该怎么书写二手房买卖合同呢?而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书写二手房买卖合同 1、要验...


·一,法律上离婚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理
      一,法律上离婚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理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时效。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