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多卖在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房多卖在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的,它是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合同诈骗罪法律是规定应当是判处有期徒刑。还有处那个罚金的。如果说这个行为它没有那么严重,它仅仅是隐瞒了这个一房二卖,但是这个金额没达到2万元以上的,或者他也没有收取那个购房者交付了相应的合同款项的,那么这种行为它是构成民事上的欺诈行为。对民事欺诈行为,按照合同法或者民法总则的规定,它是可以行使那个撤销权,撤销权它有一个注意的地方,就是要在一年之内行使,如果超过一年之后这个撤销权它是无效的。二、买方遭遇“一房二卖”,应怎么处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特别注意,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下,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为避免出现一房二卖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签订买卖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去办理网签,防止“一房二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现在地皮价格昂贵,所以一般开公司的话都会考虑租赁房屋,既方便快捷又省心省力。租赁房屋是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下面我们要说的就是:开公司,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有限产权房是什么?
      有限产权房是什么意思有限产权房屋,又称部分产权房屋或优惠出售公有房屋。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新建或购买房屋时由单位和个人各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或将原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旧房,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低于房屋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单位与职工共同享有所有权...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会终止合同,那要是租房子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此时可以终止租房合同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租房子合同...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


·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
      离婚问题是很多人遇到的事情,任何人不愿意离婚但是生活中的矛盾让两个人生活的很是不愉快,因此离婚还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解决妥当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那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怎么计算 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标的额500001元至5000000元...


·一、对企业来讲发生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对企业来讲发生疫情房租怎么办?疫情期间企业房租问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在民商事活动中,各方处于平等、自主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交易的平等。因此,直接从法律层面强制规定出租方必须减免承租方租金,不符合逻辑与情理。在诉讼实践中,法院是否支持承租方减免租金的主张,也非一概而论...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


·现今社会,很多商品房都是事先进行预售的,而非现房。而购房者在
      现今社会,很多商品房都是事先进行预售的,而非现房。而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就等着开发商如期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对于开发商的交付行为,此时要怎么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呢?如果并非如期交付,而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开发商已交付房屋该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