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3)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危害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侵犯著作权是一种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允许侵犯其法定权利、严重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其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首先,在大多数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中,根据《著作权》法第45条、46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在一些违反授权协议,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从而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当事人还要根据民法总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对于一些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上述四种情形还必须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由于刑事追诉与民事起诉不同,刑法具有谦抑性原则,对证据的要求更高,在实践中确实可以只凭线索要求公安立案启动调查程序,但是更多的需要著作权人及其代理人收集并准备好必要的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证据。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


·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钱 一、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钱?
      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钱 一、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钱? 著作权登记费用是根据作品性质确定的,不同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费也不一样,参考依据如下: 1、文字作品:主要以文字的显示来表达的,例如小说、论文等,收费的标准一般都是按字数来计算的,一百字一下的收费一百元,一百字到五千字内的收...


·商标投资与抢注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投资与抢注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投资与抢注的规定是根据商标法32条当中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1、立法目的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


·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有哪些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只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如果属于普通商标的话,那么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有一定的年限,到底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一、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法定的所有权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调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期限有多长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商标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或者依照商标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判定标准(一...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应当由法院对于基本的案情进行审理,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做出一定的判决认定为侵权行为或者不认定侵权行为,认定出现行为之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都是可以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条件如下所述: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


·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有几种
      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有几种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二、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情形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未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