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中同时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索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中同时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索要吗?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民法典加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2.作用不同。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3.产生方式不同。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4.交付时间不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5.法律后果不同。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一方不再承担对主债的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它可以作为预定赔偿额,受害人对于超出定金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而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定金和违约金在双方协商合同时都可以规定在其中的,但是针对于不同的情形,不能认为因违反了合同的条款就可以同时获得,这种合同是不合法的,所以,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就要协商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权益。



·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
      为了考察新员工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新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尽管是试用期,员工和雇主之间仍然是需要建立雇佣关系的,这就涉及到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问题。那么试用期合同怎么写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个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您可以学习一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无效的吗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接触到到的协议书,它可以确保我们在执行合同时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被保护,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就可以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要求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但是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无效的么,在这里,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一、合...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 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票是真实的,最终也能够实现抵扣并入账,所以都默许并接受这种行为。 企业都很清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


·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
      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论述了以上问题。下文...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一般说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往往都是指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践中,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效力,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那么在处理这类合同时具体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从法律后果上来看二者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解决日常生活当中的合同纠纷问题,同时也为了能够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当事人的各方面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在我国制定的有专门的合同法。如果合同的主体条款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话,这样的合同其实就是属于无效合同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