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过户纠纷房东不过户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二手房过户纠纷房东不过户怎么办两种解决方法,一种要求房东协助过户手续,另一种按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损失。如果他还是不愿意过户可以适当协调,还不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合同法规定的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合同一旦签订完成就受法律保护。如果哟一方违法了合同约定,就是属于违约一方,违约一方就得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违约金。或者是双方进行商量,商量一致也可以不用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 二、北京海淀两限房怎么过户?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


·拆迁房安置补偿算遗产吗
      拆迁房安置补偿算遗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首先见到的有可能是样板房而不是真实存在的房屋,但是真正到收房时与样板房却不见得一样,那如果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是不是不一样就意味着不符合交房条件呢?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一、出租人转让房屋后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转让房屋后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吗?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金比较大,同时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时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日后也是需要妥善保管的,那要是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情况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买房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绝对不能草率的。但是在无法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大都会申请按揭贷款买房的,但是具体的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了解。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过程 (一)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获得贷款支付单据,银行后按照相关...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出售商品房的基础,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标...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


·签完合同发现中介抬高房价可以毁约?
      签完合同发现中介抬高房价可以毁约?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根据本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1)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2)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3)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