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金的调整体现了法院对合同自由的干预,法院对不合理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不仅能体现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亦能使违约方从高额且不合理的违约金责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综上,虽然法律给了公民必要的自由签订合同,但是对于侵犯双方权益的条款也可能是违法的,违法的内容自然也就不会得到保护,只要当事人提出违约金不合法的请求,法官就会依据法律和实际的合同履行情况对违约金作出适当的降低。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生活中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等方式实施诈骗,这就是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而且实施合同诈骗的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钱财的交易在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投资、贷款、借款、消费等等,很多重大交易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问题。那么合同签订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金融合同签订流程给您讲解一下情况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贷前审查严格把...


·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在我的世界生活中关于签订合同的事项您都多多少少会了解,这是因为在很多场合我们都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关于合同诈骗罪也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一、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只有在破坏性极大,欺诈所获非法利益达到一定程度之时,才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


·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今很多大学生为了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充分提高工作适应能力,就会在一些单位实习,实习生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那么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实习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吗?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作出解答。一、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作为用人单位,应...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吗?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合同到期n加1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n加1怎么赔偿?合同到期,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则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若未提前通知,则按N 1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扣除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话,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行为人通过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挂靠合同是否有效?
      挂靠合同是否有效? 一、挂靠合同是否有效 挂靠合同,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质、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费用。 既然是挂靠合同,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几种?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几种?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