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以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以外,其它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二、续期的办理程序1、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房屋产权到期后的续期和相关费用情况,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到期的只涉及到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况,而对于房屋的产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所以后期如果涉及到重新开发利用,政府是需要按照拆迁补偿来处理。



·在进行房产抵押或者出售二手房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房产价值做出
      在进行房产抵押或者出售二手房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房产价值做出相应的评估,这样才能确定最终给予多少的贷款。那一般进行房产评估需要多长时间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才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评估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3-7天的时间,特殊...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期房是与现房相对的,实践中由于期房的价格比较低,因此选择购买期房的人还是很多的,但不要忘了,在购买期房的时候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风险的。那到底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期房实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的房屋,具体是指...


·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选择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出于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又想要把已购的房屋转让出去。那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一)一次...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需要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向银行还贷。而这个还贷的关系是建立在贷款合同的基础之上的,那要是贷款合同解除后,此时的贷款该怎么偿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合同解除后贷款怎么还 在按揭购房过程中,...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假离婚的卖房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实际中,之所以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卖房,主要是为了避免税费的缴纳,以及再次购房的税费等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方向是难以揣测的,谁又能确定最后的结果会变成怎么样。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办假...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就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约定的期间是除斥期间;法定解除权没有规定明确的除斥期间。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间是一种除斥期间,超过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解除权消灭。解除权的行使往往是由于合...


·当事人要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现实中,不管是进行房屋买卖、继承还是赠与,由于房屋在我国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到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其实都是会要求当事人办理登记的。但具体流转的原因不同,也就造成办理登记的不同。那其中当事人要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登记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当事人要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有哪些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问题。如果购房者能够尽量注意这些问题的话,那么签订出来的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能保护自身利益的。 (一)购房者要注意关于定金的约定。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