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子女财产谁继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子女财产谁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子女财产遗嘱的情况之下来进行指定人员继承。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二、遗产代位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代位继承人可能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于女,也可能是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甚至可能是玄孙子女、玄外孙子女等。总之,代位继承不受辈分数的限制,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辈分不同的,由辈分高的血亲代位继承。《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就代位继承的辈分问题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人代已经死去的人的身份,与其他继承人划分继承份额。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没有子女的话,那么关于遗产的继承性的问题的话,也是可以发生的,首先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来指定人员进行相关的继承的执行,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父母配偶继承。



·离异后结合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离异后结合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父母离异子女的继承权依然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
      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可以起诉,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放弃继承权是自愿的,别人不能强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


·夫妻一方去世遗产未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怎么起诉
      夫妻一方去世遗产未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


·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有多久
      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有多久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的其他人不能剥夺侄女的继承权,除非能证明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哪些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到底哪些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什么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呢?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


·遗嘱可以改变继承权吗?
      遗嘱可以改变继承权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但是如果出现法定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


·父亲去世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
      父亲去世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婚内财产协议与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
      婚内财产协议与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婚内财产协议中如果约定私生子没有继承权,那么私生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婚内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给予私生子需要双方协商。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


·关于中国遗产怎么分
      关于中国遗产怎么分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