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根据《居民身百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度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二、办理身份证的程序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照片采集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身份证办百理的,办理期间需要录入指纹信息。若初次办度理身份证未满16周岁,还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的。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知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5、缴道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内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容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犯罪分子因违法行为坐牢后,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在服刑期间,相关民事行为是受到限制的,特别是对身份证以及需要办理相关民事行为的,是无法以罪犯的身份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犯罪未遂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
      犯罪未遂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行政拘留探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公民,无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行动自由权,即使是该公民实施了非法犯罪行为,行政机关欲拘留该主体的,也需要按照流程规定,才能限制民事主体的行动自由。公民在拘留后,其亲属可以按照行政拘留探视规定,按照流程提出探视申请,也可以聘请律师为被拘留者伸冤。 一、行政拘留探视规定...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
      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是不用对罪犯进行羁押的,相比之下罪犯的人身还是比较自由,但此时需要罪犯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在考验期内不能再犯新罪。那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


·绑架案没有损失还能定罪吗
      绑架案没有损失还能定罪吗绑架他人虽然没有勒索到财物,但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了他人,则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刑法》...


·老公因开设赌场罪批捕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老公因开设赌场罪批捕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


·一、电信网络诈骗逮捕后怎么判刑?
      一、电信网络诈骗逮捕后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在我国执法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我国的法律条文对执法机关也是有着相应的法条来进行约束的。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不可以被进行滥用的,比如说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公安机关如果要逮捕当事人的话,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


·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我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是法治社会,而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


·挪用资金罪被害人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被害人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被害人指的是被挪用资金的企业、公司、其他单位等的组织,犯罪嫌疑人侵犯的是这些组织的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口头传唤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口头传唤一直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实施讯问的一种常用方式,但是它并不具备强制性的效果,口头传唤在刑事诉讼法中有着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口头传唤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给您解答。 口头传唤有哪些适用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