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一、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遗产诉讼费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产诉讼的程序

1、确定起诉法院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2、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3、明确起诉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应该符合也下几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

以上就是遗产诉讼的具体费用及相关情况的办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产的分割和处理,需要按照继承法中规定来处理,特别是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处理,涉及到遗产为房产时,还需要收到一定的公证费用等。


·遗产分割的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分割的顺序不是人们认为的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此时是要先确定,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具体是按照什么来分割的。而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一并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顺序是怎样的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当事人的继子有权利继承财产吗
      当事人的继子有权利继承财产吗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不可以继承。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可以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


·受赠人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受赠人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


·没有遗嘱时怎么分遗产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会早早写下遗嘱,确定好财产的分配方式,以避免在自己身故后,子女为了争夺遗产而伤了感情的情况出现。不过,在老人过世后,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时怎么分遗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遗嘱时怎么分遗产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以后还能继承吗?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以后还能继承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


·财产继承证明到哪里办理?
      财产继承证明到哪里办理?财产继承证明可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父母是否办理合法的婚姻登记,可以将所生的子女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上也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那么我国关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


·放弃继承身份行为可以吗?
      放弃继承身份行为可以吗?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


·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应视为养父母的养子女关系,享有...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 一、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满足满定条件就有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